到底什么是元宇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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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30年前,當斯蒂芬森在《雪崩》里面首次提到“元宇宙”這個想法時,他一定想不到這概念現在是這么火。但到底什么是元宇宙?元宇宙可以實現什么?就像“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大家的說法都不一樣。這篇文章可以幫助我們厘清各種“元宇宙”的概念。文章來自編譯,篇幅關系,我們分兩部分刊出,此為第二部分。
劃重點:
元宇宙(a metaverse)與元宇宙(The Metaverse)區別很大
一千個人眼里有一千個元宇宙
到底什么是元宇宙?(上)
這究竟是誰的元宇宙?
除了這些通用的構建塊之外,區分“a metaverse”與“The Metaverse”也很重要。雖然看上去很相似,但其實它們的含義差別很大。
這兩者的區別在于控制。從廣義上來說,任何公司實體或程序員群體都可以創建滿足上述任何或所有標準的“元宇宙”個體(a metaverse),就像任何人都可以創建自己的社交網絡一樣。在這些情況下,服務器、監管用戶行為,為虛擬世界的工作方式制定規則等,這些事情都是由單個實體來管理的。
而在另一頭的是一個完全開放的架構。在這個架構里面,不同的實體與可互操作的服務器,通過一組被一致同意的共享標準,連接到一個共享的元宇宙——也就是the Metaverse。WWW與電子郵件等的成功表明了,在更廣泛的在線世界里面這種可能性是如何實現的,但建立元宇宙標準的類似努力基本上都沒能火起來。
斯蒂芬森的《雪崩》里面描述的元宇宙介乎這兩個極點之間,屬于混合方案。斯蒂芬森筆下個人用戶視角的元宇宙(Metaverse)是“由大公司設計的,無數不同軟件的圖形表示——也就是用戶界面”。但是這些軟件所在的虛擬世界是由全球多媒體協議組(Global Multimedia Protocol Group)控制,開發者需要跟它合作才能“拿到分區批準、獲得許可、賄賂檢查員等等”。
雖然很多公司正在開發各種“元宇宙”,但這當中有很多的最終目標似乎是控制“元宇宙”(The Metaverse),也就是那個人人分享自己在線生活的唯一去處。不過,目前,任何一個由公司控制的元宇宙想要火到那種程度似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沒有某種可行的,去中心化的標準出現,我們看到的場面也許是這樣:數十個支離破碎的元宇宙,每一個都要為了爭奪頭腦份額和市場份額而戰,互相之間不會有太多的互動。
你要解決什么問題?
基于上述不同定義的嚴格程度,其實很多現有的在線結構就可以看作是元宇宙了。很多人已經是在游戲世界中成長起來的。在這樣的游戲世界里,跟化身代表的其他角色共享一個虛擬空間在很多人腦子里已經根深蒂固。
克萊夫·湯普森(Clive Thompson)的一個看法也很有說服力。他覺得,無論從哪一個重要方面去衡量,《我的世界》(Minecraft)都已經算是一個元宇宙了。Epic 的蒂姆·斯威尼(Tim Sweeney)把《堡壘之夜》看作是公司自己的元宇宙的核心支柱。市值數十億美元的 Roblox 可讓用戶在單一標準下創建數百萬個共享的公共“體驗”(可不要把它叫做“游戲”)。有少數幸運的Roblox 創作者甚至已經可以靠創造這些空間為生(里面就有人巧妙地繞開了IP法律,制作出非官方的《魷魚游戲》娛樂活動)。
《俠盜獵車手》在線(Grand Theft Auto Online)元宇宙的又一天
《第二人生》、VRChat以及EVE Online 本身都可以被看作元宇宙。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哪怕是像《俠盜獵車手》 在線版這樣更簡單的在線游戲也是一個元宇宙。就像 Take-Two 首席執行官 Strauss Zelnick 最近告訴 GamesIndustry.biz那樣:
如果……元宇宙的定義是一個吸引人的數字景觀,人在里面可以化身的形式出現,可以跟別人一起交談一起出去玩,可以去騎自行車、沖浪、騎摩托車、開車、比賽、講故事、聽故事,舉辦現場活動,坐在賭桌旁的話……好吧,那么Take-Two這里就是元宇宙。
從這個意義上說,“元宇宙”并不是還沒有定形的未來主義想法,誰都理解不了,而是當今無數公司正在建設的東西。
不過,Meta在向其他人兜售“The Metaverse”時,他們所說的元宇宙有點超出了這個基本定義的范疇。在扎克伯格的愿景下,元宇宙不僅是大家用化身去閑逛的地方,而且是一場在線體驗的全面革命,為人們提供了一個空間,他們大部分的在線生活都將在上面度過。Meta 等人認為未來的元宇宙會非常吸引人,基本或完全取代我們所知道的“扁平化”的互聯網,而且會被用到各種事情上面,從召開公司會議,到購物,乃至于大型社交聚會,不一而足。
幾十年來,對元宇宙的這種愿景在小說里面相對普遍。而且部分跡象表明,年輕一代更愿意用虛擬聚會來代替現實世界的聚會;不信?去問問去年上《堡壘之夜》看 Travis Scott 演唱會的那 1200 萬人吧。
但是關于未來的元宇宙,在考慮它應該具備什么樣的在線世界或現實世界的功能時,你先得問問元宇宙(Metaverse)為用戶解決了什么問題。是,跟一個個 VR 化身一起開會是比在Zoom上面對著一張張臉更生動,比重現實世界里面要出差開會更方便。但是,就算 VR 頭顯的舒適度,VR 化身的逼真度可能會有所提高,但對于已經習慣在 Zoom 會議期間切到其他地方去干活的員工來說,這種無所不包的 VR 聚會似乎讓人有點受不了。
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在模擬的虛擬世界里面去購物多少還有些前途的,不管是在 《堡壘之夜》里面試駕汽車,還是購買人為制造稀缺性的虛擬商品作為在線身份象征都有應用的可能。但是,個人用戶如何才能通過自己的創作獲利?或者抽傭的費率多少合適才能維持元宇宙正常運行?這些問題仍然存在。
有人預測的元宇宙是這樣的,他們認為人人都應該可以靠玩游戲賺錢(play-to-earn)或創作精品的虛擬物品來賺錢。但是像 Roblox 這樣的例子其實已經說明了,虛擬世界跟現實世界的經濟階層其實是一樣的,只有頂級的創作者(或那些最早進入的人)才能真正過上體面的生活。從這個意義上說,斯蒂芬森的《雪崩》很可能有自己的先見之明。他寫道:“由于及早介入,Hiro 的伙伴們有了做元宇宙業務的先發優勢。他們當中有些人甚至因此變得非常富有。”
現在,各家公司正在跟著自己的 FOMO (害怕錯過)感覺走,并尋求在即將到來的元宇宙取得先發優勢,在這個東西的腳手架甚至都還沒有完全搭建起來之前,就聲稱自己擁有一個虛擬的美麗新世界。雖然斯蒂芬森有關元宇宙的想法要素仍將繼續出現在無數的在線世界里面,但這并不意味著我們很快就會一起生活在一個統一、獨立的 VR 元宇宙里面。
或者,就像 Take-Two 的 Zelnick 所說那樣,“如果你把元宇宙定義成‘我們在物理世界上所做的一切都會變成數字化’的話,那么你就是在跟懷疑論者對話。”
譯者:box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