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o有了新結局
“拉好友,退押金。”ofo又一次因為退押金的“特別操作”上了熱搜。
近日有網友發現,共享單車ofo在App中推出了一個“拉好友幫你退押”的功能:“好友越多,退押越快,上不封頂”。此外還有更多獎勵任務,“好友下單獎勵”、“充值10元立即退押2.5元”... ...
隨即引來一片爭議,其背后初衷引人關注。“破易通”創始人周宇向鉛筆道表示,這可能是ofo挽救自身企業困境的一個手段和嘗試,通過以小博大的方式,退押金的同時引導用戶充值+消費。
但這對于改善ofo的困境有多大幫助?收益與風險并存。周宇表示,ofo原本是共享出行公司,做電商其實是不務主業,有可能加速口碑的崩塌。另據相關律師向鉛筆道表示,此舉有法律風險。
然而,一個更值得關注的問題是,ofo自困境至今已有3年多,為何遲遲不破產?截至今年11月24日,ofo主體東峽大通已335余次列被為被執行人,業務扭轉概率已經很小。
周宇表示,ofo的終局可能還是不可避免的走向破產。之所以目前還沒發生,是因為破產的復雜性。
“破產難很大程度上在于用戶體量大、債權申報量大、可操作性差,相應地社會影響也會很惡劣。另外有一塊難以啟齒的遮羞布:資金是否存在被挪用的問題?如果有,誰來提出控訴?”
注:本文內容主要來自鉛筆道記者采訪和有權威信源的公開信息,論據難免偏頗,不存在刻意誤導。
“返現騷操作”由來已久
一波特殊操作后,ofo近期因退押金上了一次熱搜。
近日有網友發現,共享單車ofo在App中推出了一個“拉好友 幫你退押”的功能,宣傳語中稱“好友越多,退押越快,上不封頂”。此外,還有“好友下單獎勵”、“充值10元立即退押2.5元”等獎勵任務。
任意點開一個任務,可以看到介紹,“好友接受你的邀請后,你們將組隊成功,活動期間內TA通過ofo返錢跳轉到第三方平臺購物,你們都將獲得平臺獎勵的購物提成,獎勵會自動計入您的賬號中。”
隨后立馬引起了用戶不滿,部分網友表示:“這家公司已經沒有底線了,還欠我199塊,現在坑錢就算了,還讓我們坑自己朋友。”“充值10元退押2.5元,然后你又多欠了我7.5元。”還有網友直接喊話建議,“戴威趕快去直播帶貨還錢吧!”
央視網對此評論稱,“欠錢的才是大爺。 ”
對于此番退押金活動,智慧破產辦案一體化服務平臺“破易通”創始人周宇對鉛筆道解釋道:“我覺得這個可能是ofo在挽救自身企業困境的一個手段和嘗試。用一個以小博大的杠桿,充10塊錢,退2塊5的押金但實際上用戶又貢獻了7塊5毛錢,然后這7塊5毛錢可能又會帶動平臺上的電商消費。”
在他看來,這種操作方式,在日常生活當中的一些場景很常見。“比如健身房報班,買30節課,單節課成本是300塊錢,買50節課,單節課280塊錢。通過這種方式讓你看起來在攤薄自己的成本,但實際上繼續投入付出的直接成本會更多。”
但與這些企業的商業操作不同的是,按時無條件退押金本來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卻被ofo作為完成邀請好友、再充值等任務的“獎勵”。
對于“押金提現”活動的合法性問題,上海市匯業(成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敏賢則對鉛筆道進一步解釋,從法律上看,ofo使出的這種有條件、有選擇的押金退還方式,并未事先約定于消費者與ofo的合同當中,現在提出這種方式對一部分用戶有條件的優先退還押金,不僅于法無據,也違背了監管部門的要求,即“退還押金不得設置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因此毫無疑問是違法的,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從道德上看,ofo幾乎是使出了一種破罐子破摔的經營策略,勢必要受到廣大消費者的譴責。”劉敏賢表示。
受到爭議后,ofo似乎是才意識到了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11月22日11時許,鉛筆道打開ofo相關頁面時發現,“拉好友,幫你退押”的廣告已不見。此前頁面中的“幫你退押”已變成了字體明顯不一樣的“你拿現金”,并稱“邀請好友,獎勵現金”。
23日上午,該活動頁面已徹底消失不見,取而代之的是電商返利的商品信息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App上多個頁面和端口頻繁顯示“系統出現異常”。
實際上,據搜狐汽車報道,“邀請好友 獎勵現金”這一活動在是去年2月ofo轉型電商平臺的配套活動。在任務規則說明處,寫著活動時間為:2019年12月25日-2020月3月25日。只是在這段時間,可能媒體和網友的關注點被新冠疫情吸引,所以ofo變身為電商平臺似乎并沒有被太多人注意到。
根據App的版本更新記錄顯示,也是在一年前ofo App悄悄進行了4.0版本更新。除騎行外,還新增了購物返現金功能。在更新說明中,ofo宣稱可以全網返利,購物省錢;無需排隊,押金提現。目前,“ofo返錢”App售賣的物品包含食品飲料、家用電器、美妝護膚等,可跳轉至京東、唯品會、小鹿商城等不同的電商平臺。
離“最初的夢想”越來越遠
雖然ofo推出的“騷操作”不斷,但有不少用戶反映,今年6月份開始,ofo退押金排隊人數排名就一點沒有動過,疑似已經停止退款。
據一位微博網友稱,今年10月28日,她的押金退款頁面顯示當時排到16306539位,到了11月20日,排隊人數依然沒有更新。按照ofo最低99元的押金和當前排隊人數來計算,僅押金方面,ofo目前至少欠下了消費者16億債務。
此前曾有媒體估算,以之前每天不到百人的退押金速度估算,ofo至少需要500年才能還清所有押金負債,現在來看,還清押金更是遙遙無期。對于創始人戴威本人,如今也已經被限制消費。
作為共享單車行業的探路者,ofo已經沉默已久。在北京甚至很少人知道這家公司現在在哪里辦公。在工商登記中,公司注冊顯示的地址仍然是在暴雷之前的中關村理想大廈。2019年9月,公司也因登記住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
如今的ofo App已變成一個返利網購網站,圖標變成“ofo返錢”,App名稱也已變為“ofo共享單車-全網返利 購物省錢”,但整個App已經沒有任何和共享單車主業有關的痕跡。
其實在轉型成電商平臺前,ofo已經嘗試過多種方式來自救。2018年8月,ofo在App內上線短視頻廣告業務“視聽風暴”;2018年11月23日,ofo推出99元押金換PPmoney理財產品活動;2019年3月時,ofo上線了折扣商城。所有還沒有退押金的用戶都可以選擇將押金升級為金幣。
ofo宣稱,用戶用這些金幣,就可以以一定的折扣價格在商城里買東西。與此同時,升級后的用戶還可以永久性免押金騎車。只是對于當時的ofo而言,運營維護已經停擺,大街上已經鮮少有可以正常使用的車輛。
對于這一系列轉型動作,買賬的人并不多。購物平臺上線后,等著退押金的老用戶們只關心什么時候能夠退回押金,并無購物欲望。
盡管如此,ofo還是沒有放棄,一直在嘗試“創新”。據連線出行報道,ofo關聯公司還在探索知識服務軟件“值得讀”業務。
在ofo公眾號發布的多篇課程推文中,通過掃碼導流二維碼,就能前往一個名為“值得讀的好書”公眾號,其賬號主體為北京聲聲不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為“聲聲不息”)。通過企查查查詢,這一主體公司從股權穿透可以看到其同樣由ofo運營主體北京拜克洛克全資控股。
“但是我覺得這一系列的操作,對于解決整個ofo的危機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了。因為本身ofo是為了解決出行的最后一公里,是一個共享出行的解決方案,但是現在去搞什么電商,又搞這些東西。不但自己本業已經崩塌了,還會讓大家覺得你在用不務正業的方式加速自己口碑的崩塌。”周宇說道。
如今的ofo在離共享單車的路上越走越遠,也在榨干用戶價值的路上越走越遠。
“ofo事件一是暴露了社會主體對資金監管存在的不足,二是提醒各位創業者、投資人,資本運作應當合規,否則面臨的法律風險可能把企業拖入泥潭。”劉敏賢律師說道。
終局:終究可能會破產
自2018年資金鏈危機以后,ofo屢次傳出“破產”傳聞,并多次被供應商申請破產重整甚至破產清算。
至今,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北京)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以及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的經營狀態仍為“存續”狀態,企業仍在自主經營。有消息稱,ofo目前已無實際辦公地點,員工在家進行線上辦公。
企查查顯示,截至今年11月24日,ofo運營主體東峽大通335余次列被為被執行人,40余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260條終本案件(指對確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法院進行暫時終結執行程序并做結案處理,待發現財產后繼續恢復執行)中,執行標的總金額達6.16億元,未履行比例約95.48%。
對于ofo苦撐著不破產的原因,外界猜測眾多。2018年11月的全員大會上,戴威曾表示,“公司被收購、被合并都有可能,但破產重組是不可能的。”但他并未解釋不破產的原因。
路德律師事務所律師游大宇對鉛筆道表示:“ofo運營公司破產難很大程度上在于用戶體量大、債權申報量大、可操作性差,相應地社會影響也會很惡劣。另外有一塊難以啟齒的遮羞布:資金是否存在被挪用的問題?如果有,誰來提出控訴?抑或由誰來舉證?”
前述破易通創始人周宇則認為可能有三方面的因素:
首先,從創業者的共性來看,不到最后一刻,都不愿意承認自己的敗局。“特別是像ofo當年一度這么輝煌,又是在市場競爭這么猛烈的情況下,完全創造了一種新的社會經濟形態,只有一步之遙了,然后突然從云端跌落,這個心理落差我覺得確實是很難去接受。”
其次,與創始人自身意愿有關。一方面從媒體報道出來的觀點看,ofo今天的敗局和創始人戴威本身的成長環境和性格是有很大關系的,從小優越環境中長大,他一定會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這件事情。
第三,從整個大的社會宏觀背景來看的話,國內對于破產這件事情的意義和價值還沒有普及到創業者的身上。“一般企業經營主體在破產之前可能欠了很多的債,這種債都會有利息不斷增加。在破產申請受理的那一刻,所有的債權債務的利息都會停止計息,并且指定了對應的管理人來處理破產事情的時候,企業實際上是可以持續經營的,并不是破產了,企業主體就完蛋了。”
“ofo最終的結局可能還是不可避免地走向破產這個這條道路。而且我其實覺得應該早點進入破產,不管是重整也好,還是清算也好,對于創始團隊來說會是一個較好的選擇。”周宇認為,進入破產程序后,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可以通過合法程序向法院申請解除失信,可以有機會重新再去做其他的事情,或者引入新的戰略投資人,把現有的資產價值或者稅后價值重新發揮出來。
此外,在債務方面,進入破產清算之后,法律會通過破產程序來確認債權債務,但是同時也會告訴債權人,ofo的資產不足以抵消債務。“將剩余資產分配完了以后,這個事情就這樣了,債權人只有根據實際情況接受法律處理的結果。”
對創業者而言,什么時候應該放棄?這個問題,對于服務了很多破產項目的周宇也很難回答。“從感性角度,不到最后一刻,誰都不愿意放棄,因為對很多創業者而言,公司就像是自己的孩子。”
但是從理性的角度而言,如果當創業者一旦發現企業已經陷入了一種不可逆的狀態或者趨勢時,或者債權債務已經在不斷增加、累積、滾動,沒有更好的解決方案的時候,就應該申請破產,對整個債務危機和企業危機進行一個合法的解決。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鉛筆道”(ID:pencilnews),作者:張旋,編輯:吳晉娜,36氪經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