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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堅守安全底線:加快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推廣應用

    為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8月12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從加強數據和網絡安全管理、規范軟件在線升級、加強產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1項具體意見。為了讓汽車行業和企業更好地理解并參照執行,促進我國智能網聯汽車健康可持續發展,本報特開設“智能網聯汽車準入系列解讀”專欄,邀請行業相關專家、權威人士從不同角度對該文件進行全方位解讀。

    以下是中國汽車工程學會常務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國家智能網聯汽車創新中心執行主任張進華的觀點。

    當前,汽車產業發展正在經歷深刻變革,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汽車技術正在與交通、電子信息、通信、能源等領域相關技術加速融合。2020年,國務院發布《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明確總體思路和基本原則,勾勒未來十五年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規劃,指出深化行業管理改革、健全政策法規體系。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圍繞總體要求、數據和網絡安全管理、軟件在線升級、產品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11項具體內容。

    智能網聯汽車對提升行車安全、改善交通環境效率、實施低碳出行具有巨大作用,是一種新業態、新產品,需滿足電子信息、通信、交通管理、數據平臺等諸多本地屬性。

    近年來,美國、日本、歐洲等國家或地區搶抓智能網聯汽車發展機遇,通過制修訂戰略規劃、技術路線、政策法規等措施積極布局,持續在自動駕駛汽車產品準入、上路監管等方面開展立法創新工作。聯合國歐洲經濟委員會發布自動車道保持系統、網絡安全、軟件升級三項法規,美國允許通過豁免申請實施商業運營,日本發布《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技術指南》,德國正在推進《自動駕駛法》立法、英國正在研究修訂《公路法》,國外地區加速自動駕駛車輛落地應用,部分車企已經推出上市自動駕駛功能車輛。

    2020年,我國具備L2級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乘用車市場滲透率達15%,2021年上半年進一步提升至18%,新能源乘用車中滲透率超過30%。高等級智能網聯汽車在全國多地城市道路實現常態化載人載物測試,在特定場景提供接駁通勤、物流配送等服務,多項具備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部件逐漸上車應用。我國中央及地方相關主管部門陸續出臺發展規劃、測試管理規范和實施細則,在道路測試、網聯建設、示范應用等方面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整車制造企業大力投入、發布量產計劃。但是智能網聯汽車在產品結構、功能實現等方面與傳統汽車存在較大差異,車輛安全相關基本特征、技術參數仍在不斷變化,需要緊跟技術演進發展規律。

    《意見》出臺適逢其時,以確保自動駕駛安全為主線,加強汽車數據安全、網絡安全、軟件升級、功能安全和預期功能安全等各項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和生產一致性,指導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加強智能網聯方面的能力建設,將切實維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意見》出臺,為智能網聯汽車,尤其是高等級智能網聯汽車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法規環境,有利于推動中國方案智能網聯汽車發展路線的落地,并加快構建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生態體系,將為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保持國際同步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產業的企業、行業機構、科研單位應以《意見》為指引,建立安全為核心的產業支撐服務體系,結合發展現狀及我國基礎設施特征,支撐我國對產品、道路、網絡、交通等本地屬性要求,建設基于智能化網聯化融合的中國方案體系,加快推動基礎平臺技術的開發實踐和推廣應用,發揮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對行業管理和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推動中國汽車產業在新一輪技術和產業變革中建立領先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