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ieldset id="82iqi"></fieldset>
    <tfoot id="82iqi"><input id="82iqi"></input></tfoot>
  • 
    <abbr id="82iqi"></abbr><strike id="82iqi"></strike>
  • Web3就像是一場大型“魷魚游戲”

    據說,最早一批加入 Web3的音樂人里有的人已經搞到錢了。

    一位叫伊曼·歐洲(Iman Europe)的音樂人宣稱,她的五首單曲和一支MV的NFT共賣出了22.2ETH。ETH是以太坊代幣的英文簡寫,折合成美元大約是6萬(約38萬人民幣)。伊曼·歐洲說,“相當于在Spotify被播放超過100萬次。”

    這正是Web3對于音樂人的最大誘惑,在Spotify上,伊曼·歐洲月度聽眾量才2萬出頭,播放量最高的歌曲只有82萬。伊曼·歐洲說她的流媒體收入每個月只有300美元(約1900人民幣),如果只靠流媒體收入,她要干差不多三年才能掙到6萬。

    當然,還有人搞到了更多的錢。電音音樂人3LAU去年以NFT的形式發行新專輯《Ultraviolet》,總收入高達1170萬美元(約7600萬人民幣)。樂隊Kings of Leon的專輯《You See Yourself》所捆綁的NFT也有200萬美元的收入,約1260萬人民幣。

    相關閱讀:Audio NFT帶來了音樂新敘事,也帶來了種種爭議

    能在短期籌集到大量的資金,這在傳統商業模式下——無論是傳統唱片業還是互聯網音樂——大概只有超級巨星們才能想一想,如今,Web3給了大家伙一個改變命運的新希望。 也難怪,音樂產業觀察團隊Water & Music的一份Web3調查報告顯示,在音樂領域,最關注Web3發展的是藝人群體。

    不過,各種報道也在提醒我們,如今的Web3市場就像是一場大型的“ 魷魚游戲”, 霧暗云深、欲望沸騰、刀光血影。

    在這背后,仿佛有人拍著一些人的肩膀說:“朋友,你想改命嗎?來玩Web3這個游戲吧。”

    A想要改命的音樂人

    錄音產業里有這樣一個流程叫Mastering,母帶處理。經過母帶處理之后的錄音作品叫Master Recording。

    《綜藝》早前的一篇報道說,現在國外音樂產業內部已經不提倡用 Master這個詞了,因為這個詞會讓一些藝人聯想到Master and Slave(主人和奴隸),曾有一些藝人抨擊傳統唱片業的模式就是“奴隸制”,比如王子(Prince)和坎耶·韋斯特(Kanye West)。

    1999年,為慶祝自己擺脫了華納唱片的合約束縛,王子發行專輯《Emancipation》,專輯中翻唱了一首名叫《One Of Us》的歌曲,王子把歌詞中的“就是個懶漢”改成了“就是個奴隸”。

    “奴隸制”或許一詞言重了,不過,我們從藝人對于Master這個詞的反應可以感受到傳統唱片業模式的陰暗面。那個時代,錄音技術和營銷渠道都在唱片公司手里,音樂人和聽眾之間隔著N個中間環節。

    互聯網帶來了巨變,理論上說,音樂人和聽眾之間,現在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連接了。很多人發歌都不簽約公司,直接上傳到流媒體平臺。

    這不就是音樂人們幻想的“烏托邦”嗎?

    為了證明這一點,Spotify早前發布數據稱,2021年,該平臺上有超過1040位藝人年收入破百萬美元,有52600位音樂人的收入超過1萬美元。(約6.3萬人民幣)

    數據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音樂數據監測平臺Viberate的年度報告稱,流量游戲里的大贏家,始終只是少數人。在Spotify上,排名前500的藝人,占據了全部播放量的33%和新增粉絲的40%,加上剩下的540位年收入破百萬的藝人,播放量所剩無幾。

    數據來源:Viberate2021年度報告

    而年收入1萬美元,這在某些歐美發達國家還不到貧困線標準,能賺到1萬的藝人,也不到Spotify全平臺藝人數量的1/10。

    一些音樂人把這個問題的根源歸因于互聯網音樂平臺不公平的商業模式。互聯網平臺向大唱片公司支付了高額的版權費用,為了應付高昂的運營開支,流媒體平臺精心設計了一套復制的分賬方式,導致音樂人們很難靠播放量維生。

    流媒體通行的收入分配是按流量比例分配,誰的播放量占比高,誰就能分到更多收入。問題是,數據都在平臺手里,平臺想怎么分就怎么分,音樂人也沒啥話語權。結果是1%的頭部藝人,分走了90%的流量收入,剩下99%的藝人,只能跟著喝點粥。

    所以,有的音樂人選擇把未來交給了Web3。

    BWeb3能改變什么?

    Web3是什么?簡而言之是一個基于加密貨幣建構的去中心化網絡, 加密錢包NFT(非同質化代幣)、 區塊鏈DeFI(去中心化金融)、 DAO(去中心化自制組織)等是這個“網絡”的組成部分。

    Web3是相對于Web1.0和Web2.0而言的,Web1.0強調的是信息傳輸,Web2.0強調的是人機交互,而Web3強調的是 所有權

    為什么要強調所有權?因為在Web2.0時代,用戶把數據的控制權交給了大平臺,導致平臺壟斷市場的情況出現。

    比如說,音樂人常常抨擊平臺流量收入低、簽約霸王條款、漠視版權等,但音樂人又不得不高度依賴平臺,因為現在流媒體平臺已經成為音樂傳播和消費的主體,而且當音樂人在平臺注冊和上傳歌曲之后,所有信息和數據都由平臺控制,收入分配也由平臺說了算。

    Web3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把信息和數據的所有權還給用戶,數據存儲在分布式的區塊鏈上,用戶對于如何使用個人數據有決定權,沒有一個平臺能獨攬大權。在作為一個分布式賬本的區塊鏈上,交易通過支付加密貨幣完成,任何形式的數據流通都可以視為一次交易,并因此產生價值。

    對于音樂人來說,Web3要解決的兩個基本問題就是內容所有權的回歸和高效的支付。作品一經發布即可確認創作者的權利,權利的每一次使用都能產生價值,收入能夠能夠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返回創作者。

    舉個例子,你在某Web3音樂平臺上發布歌曲之后,發布的行為本身就為你帶來了價值,歌曲被聆聽、被分享、被評論,都會產生相應的價值,但你的作品并不歸平臺所有,而是由你自己控制,所產生的收入也會實時進入你的加密錢包。

    Audius便是這樣一個平臺。Audius承諾把流媒體收入的90%分給音樂人,另外10%分給節點運營商,自己不拿音樂人的一針一線。在Audius上,音樂人和用戶通過參與(上傳、下載、聽歌、分享等)獲得代幣激勵,代幣持有7天之后可以兌換法幣。有音樂人把手里的Audius代幣$AUDIO做了簡單的換算,單次播放收入是0.35美元(約2.2元人民幣),是Spotify的80倍。

    與此同時,假如你能夠證明自己的價值,并且在某個群體中形成“共識”,你的價值還有可能通過加密貨幣的流通的不斷放大,最終成為支撐你音樂事業的收入來源——這也是NFT的意義所在,消費者購買NFT,買的是價值錨點和預期。“錨點”證明的是當前價值,“預期”決定了未來價值。

    愿景看起來很美,但現實看起來很殘酷。

    C黑暗森林

    今年4月1日,周杰倫在社交賬號上自爆自己的“無聊猿”NFT慘遭“釣魚”,還強調不是“愚人節玩笑”。隨后,有媒體報道,周杰倫被“釣魚”的NFT不只一個,而是四個,釣魚者隨后把這些NFT賣掉了,據說一共賣出了169.6 ETH,約365萬人民幣。

    有人比周杰倫還慘,今年2月,一位NFT收藏者因為自己的“無聊猿”NFT被盜而起訴NFT市場 OpenSea,索賠100萬美元,他說他的無聊猿NFT可值錢了,比賈斯汀·比伯(Justin Bieber)手里那枚價值超過170萬美元的無聊猿NFT更珍貴。

    Web3領域的安全問題非常嚴重,今年2月的“釣魚攻擊”,讓OpenSea的用戶損失了價值170萬美元的NFT;同月,跨鏈橋Wormhole被黑,損失高達3.2億美元;一個月后,NFT游戲Axie Infinity的側鏈網絡Ronin Network遭黑客攻擊,損失價值6.25億美金的加密貨幣。

    據國內專注于區塊鏈生態安全的慢霧科技發布的數據,2021年區塊鏈生態被公開的區塊鏈安全事件共 231 起,損失超98億美元,約620億人民幣。慢霧科技的創始人余弦為此還發布了一份《區塊鏈黑暗森林自救手冊》。

    Web3的世界確實像是一個“黑暗森林”,游戲規則遠為確立,盡皆過火,盡是癲狂。

    上文中提到的Web3音樂平臺Audius,創辦至今多次因為盜版問題嚴重而遭到抨擊,對此,Audius方面辯稱,其平臺全靠節點自治,自己并不存儲內容,無法識別和刪除侵權內容,也無法制約侵權行為。

    Web3的安全問題也缺乏相應的法律支持。去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的《關于防范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強調,從司法實踐來看,虛擬幣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護。

    而Water & Music發布的Web3報告中指出,在對市面上的音樂NFT合同條款進行研究之后發現,絕大多數的NFT條款都跟現實版權法律有沖突。

    Water & Music舉了個例子,一位音樂人的NFT條款中稱,購買了NFT的消費者可以享有部分錄音版權,然而,按照現行的版權法律,這一權利無法保證。假如有人耍賴,NFT的購買者只能自認倒霉。

    Water & Music的報告還提到,NFT目前仍然只是一小撮人的游戲,“有知情人士告訴我們,以太坊主流音樂NFT平臺(Mint Songs、Catalog、Zora)中,只有大約500位不同的收藏家。”而且,“音樂NFT的所有權似乎也高度集中在較富裕的收藏家手中。”

    左手倒右手”的情況也很普遍,“2021年10月發表的一篇學術論文發現,前10%的交易者執行了85%的NFT交易,并且所有NFT資產的97%都被這些人至少交易過1次。”(據Water & Music的報告)

    這么做的目的,無非就是炒高市價,請君入甕。一如知名自媒體人闌夕所說:“兜售萬能藥片的行為,都是在尋找下一茬韭菜罷了。”

    D一場你死我活的游戲

    去年,Netflix的原創韓劇《魷魚游戲》大熱,在劇中,一群社會失意者,被集中到一起,為成為最后的贏家相互廝殺。躲在暗處的隱秘大佬,看得津津有味。然而,看完全劇我們才知道,山外有山。

    Web3看起來就像是這樣一場游戲,所有參與者都相信自己的命運將由此改變,都在想方設法地求生,你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力量在推動這場游戲進行,但是你可以感受到Web3里沸騰的欲望,目之所及皆是“不成功便成仁”。

    在社交網絡上,一位國內的Web3玩家在個人賬號上言之鑿鑿地表示,他決心從大廠辭職,All in Web3,就算失敗也在所不惜,因為這是改變命運的大好機會。知名記者亞當·戴維森(Adam Davidson),在研究Web3的過程中被騙走了2.8萬美元,但他稱自己仍然是Web3的信徒。

    也是,在人類歷史上,還沒有哪次技術革命像Web3這樣可以從一開始就容納全民參與,每個人都可以賭上一把。但人類歷史也已經證明過,幾乎所有的工業轉型,都伴隨著一個遲早會被戳破的“金融泡沫”,Web3也不例外。所以,Web3玩家們都在搶著上車,趕在泡沫破滅前撈一大筆。

    推特創始人杰克·多西(Jack Dorsey)在去年年底的一條推文中稱:“你并不擁有Web3,風投和他們的合伙人才擁有。”但很多人都還記得,去年年初,他把自己的第一條推文做成NFT賣出,賺了290萬美元,約1800萬人民幣。

    買家埃斯塔維(Estavi)最近把多西的NFT拿出來拍賣,標價4800萬美元,但第一次拍賣結束時,最高的報價不到280美元,沒有萬。 有趣的是,埃斯塔維去年5月曾因破壞經濟系統的罪名被捕,名下的加密企業Bridge Oracle和CryptoLand也隨之破產。

    這真是一場你死我活的幸存者游戲,“信息差”是贏家的殺手锏,獲勝的訣竅是先下手為強。

    對此, “Web2.0的定義者” 蒂姆·奧萊里(Tim O"Reilly)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讓我們專注于Web3愿景中與輕松致富無關的部分,專注于解決信任、身份和去中心化金融方面的困難問題。”

    在奧萊里看來,“如果Web3 預示著一個新經濟體系的誕生,那么讓我們把它變成一個能增加真正財富的體系,而不僅僅是那些有幸提前入局者的紙面財富。讓它能改變生活的實際商品和服務,讓每個人的生活變得更好。”

    而霍華德·萊茵戈德所倡導的“網絡素養”,在“Web3時代”(如果有的話)同樣適用:“在這個充斥信息而其真實性缺乏保障的世界,我們每個人都別無選擇,必須學會批判性地看待自己獲取的信息、辨別哪些信息值得相信。”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新音樂產業觀察”(ID:takoff),作者:億謙,36氪經授權發布。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