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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吃的網絡“大瓜”背后都有哪些法律常識?

    從劣跡藝人的作品在視頻平臺下架,到熱門電視劇的盜版視頻在網絡上售賣;從公眾人物的私人聊天截圖公開,到藝人投訴節目組惡意剪輯;從層出不窮的洗稿抄襲丑聞,到剪不斷理還亂的圖片侵權現象,無不激起受眾對于其背后涉及的法律問題的好奇心。 

    這些時有發生的熱點事件,一直是媒介和輿論關心的焦點,其中一些可能就和媒介本身息息相關。 

    本期全媒派(ID:quanmeipai)邀請到騰訊新聞知識官、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趙虎,請他來談一談這些被內容行業從業者及消費者廣泛關注的事件背后的法律問題,為內容創作者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指導和建議。

    趙 虎律師長期 專注于知識產權案件的辦理和研究,為許多影視公司、劇組和明星提供過法律方面的服務 。 以下為他的口述內容 : 

    公開名人聊天截圖,有問題嗎?

    全媒派:近來不少引發網絡熱議的公眾人物爭議事件里,聊天截圖、通話錄音等社交信息都扮演了極為重要的“角色”,將私人交流信息公開到網絡平臺上,這種行為是否存在法律風險?

    趙虎:這種行為的確會存在一些法律問題,但不只是法律的問題,從社會學的角度分析,假如人們習慣把私密的聊天信息公開,可能會對我們的社會關系產生一定的影響。 

    從法律上來說,大概有兩方面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就是關于隱私權的問題。我國《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聊天截圖、通話錄音等私人交流信息屬于自然人的隱私,擅自公開可能侵犯他人的隱私權。

    第二個問題就是關于名譽權的問題。因為一方公開另一方信息時,他們并不是公開全部信息,而是選擇部分對自己有利的信息進行公開,這些信息無法呈現事件的全貌,甚至會讓大家產生誤解,導致被公開信息的一方的社會評價降低,這就侵犯了別人的名譽權。 

    趙虎律師講解公開截圖背后的法律問題。圖片來源:騰訊新聞App 

    全媒派:在電視綜藝節目播出時,偶爾有藝人會表示自己被節目組惡意剪輯了。如果存在惡意剪輯事實,是否侵犯了藝人的權益?藝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維權?

    趙虎:對于節目的惡意剪輯問題,首先要看雙方合同的約定,因為明星參加綜藝,合同里會說明對于節目的剪輯要不要經過明星的同意,以及這個剪輯的尺度是什么,比如不能令人誤解。如果有相關約定,就按照約定來處理,惡意剪輯就意味著一方可能會違約。

    如果沒有合同約定,可能會涉及到侵權問題。比如將他人對事件A的回應剪輯為對事件B的回應,拼接事實造成誹謗,可能會侵犯藝人的名譽權。如果藝人認為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應當及時固定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 

    全媒派:如果一個藝人因個人問題成為劣跡藝人,導致他參與的影視作品或電視節目延播或停播,制作方可以對當事藝人發起違約訴訟嗎?

    趙虎:我經手的合同都會有對藝人的道德條款。因為藝人如果自身出現一些問題,對片方的影響太大了,所以片方在合同中會對藝人約定一些道德條款。在藝人因為個人問題而成為劣跡藝人,導致制作方損失時,制作方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藝人承擔違約責任。

    但是實踐當中,有的時候會出現一些困難。有的劣跡藝人是已經認定了的,片方就可以根據合同去起訴他。但是有時沒有證據認定這個藝人是劣跡藝人,只是大家心里的主觀想法,片方起訴藝人違反合同就會面臨一定的困難。 

    在影院偷拍電影畫面,一定侵權嗎?

    全媒派:很多人在看電影的時候會拍攝視頻或照片,個人對于院線電影的盜攝行為涉嫌違法嗎?

    趙虎:這個行為可以分兩部分來說,一個是拍視頻,一個是傳視頻。 

    其實拿手機拍一段喜歡的電影片段這個行為不違法,但是為什么好多影院也不讓大家拍,那是因為很多人拍完之后會發到網上去,這樣會造成侵權。 

    如果把拍的視頻拿回家自己看,這個行為是不違法的,也是不構成侵權的,因為沒有傳播行為。但是未經權利人許可傳播盜攝視頻的行為,就屬于侵權行為,侵犯了著作權人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全媒派:那如果把拍的視頻片段發到朋友社群里面去傳播,這種行為是不是相對模糊,不太好界定?

    趙虎:那就要看這個群有多少人,之間有沒有特定關系。比如說視頻傳到了一家四口組成的一個群里,這個不屬于公開傳播行為,不屬于侵權。但是如果有的群里有幾百人甚至上千人,這就不屬于向特定關系的人傳播了,這就構成侵權了。

    全媒派:在社交媒體上公開發表或轉發一條關于某公眾人物的謠言(比如編造某個明星的緋聞),如果被起訴,就一定會被判侵犯當事人的名譽權嗎?

    趙虎:這個可以分為兩部分來說,第一部分就是作為我們個人來講,不信謠,不傳謠,不要輕易傳播一些不確定的事實,這是對我們個人的要求。 

    另外,明星是公眾人物,他其實把自己放到了聚光燈下,本身需要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較普通公民需要承受更多的評價和壓力,也應當承擔更多的容忍義務。 

    對公眾人物進行批評,所基于的事實只要能夠達到主要事實真實即可,即使評論基于的事實存在一定的細節上的瑕疵,也不能據此認定構成侵權。是否會被認定為侵權,還是要看公開傳播的消息與事實的偏離程度,以及造成的危害的大小來認定,并非一定會構成侵權。

    這些常見版權問題,有沒有辦法規避?

    全媒派:作為內容創作者,平時在使用圖片、音樂、視頻時很容易產生侵權行為,創作者避免發生侵權行為的唯一辦法就是不用這些資源嗎?對于合理規避這方面的風險,您有哪些建議?

    趙虎:當然不是。著作權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促進文學藝術的發展,鼓勵進行文藝創作的行為,制止侵權不等于禁止他人使用,那樣反而會阻礙文學藝術的發展,但是我們需要把別人創作的東西當一個作品。 

    創作者有的時候會有一個矛盾點,就是別人沒有經過他的同意而用了他作品的時候,他會很生氣;但是他想用別人作品的時候,他就在想為什么不讓我用呢?所以這事兒不能雙標。

    建議創作者在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權的圖片、音樂、視頻之前,先取得權利人的許可,避免侵犯他人的著作權。 

    趙虎律師講解網絡圖片使用的注意事項。圖片來源:騰訊新聞App 

    關于使用圖片的問題,有的時候創作者在網上隨便搜一個圖片,就直接拿來用,這肯定是不合適的。與其那樣不如自己拍照片,積累下來到時候用就可以了。 

    另外,有一些網站上的圖片可以供創作者使用,網站上面會寫得很清楚,這個圖片使用范圍是什么,比如這個圖片僅限于在網絡使用,或者這個圖片僅限于怎么使用,一定看清楚之后再買、再用。 

    這是在圖片使用過程當中容易出現的問題,一個是創作者直接使用了別人的作品,那么創作者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如果沒有看清圖片的使用范圍,也要承擔相應的后果。

    我們常見的“侵刪”在法律上并沒有實際意義。圖片來源:騰訊新聞App 

    對于音樂作品也存在這樣的情況。第一,創作者要使用別人的音樂,要去音樂平臺上購買;第二,購買的音樂能否跨國家、地區使用,也是需要注意的問題;第三,如果創作人要對音樂進行一定的修改創作,要注意是否對購買的音樂有改編權。

    全媒派:另一方面,如何看待一些版權方所謂的“版權釣魚”行為,這是基于規則的合理措施嗎?

    趙虎:這種行為,我們在法律上叫做濫用知識產權。這種公司會搞一些商業維權,跟正常的維權不一樣,他們會起訴很多人,用這種起訴的方式達到牟利的目的。如果法院調查到真的是釣魚維權行為的話,這種公司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全媒派:前段時間,關于短視頻平臺影視博主剪輯無版權視頻的討論很熱烈,比如“三分鐘看完一部電影”這種視頻,屬于內容侵權嗎?

    趙虎:這種屬于侵權。之前有過案例,有一個自媒體用了很多張圖片來展現一個電影的主要內容。當事自媒體認為圖片占了這個電影很小的一部分,不屬于侵權。但法院認為雖然圖片占比不高,但是自媒體通過圖片和解說已經使用了整個電影的內容,這個就屬于侵權行為。 

    趙虎律師講解短視頻剪輯侵權問題。圖片來源:騰訊新聞App 

    全媒派:現在很多短視頻博主在做這樣的視頻,對于短視頻博主而言,是否還有折中的方案?

    趙虎:舉例來講,這種創作就像我種菜,我得在我們家地上種,你在你家地上種,有沒有一個辦法能讓我用你家的地種菜,這個可能比較困難。 

    我曾經寫過一篇文章提出過一些建議,第一是視頻博主應取得相應的授權。取得相應的授權聽起來比較麻煩,但是有一些電影、電視的權利人真的愿意授權。我曾經和一個導演聊天,那個導演說,剪5分鐘看電影,沒問題,我授權給你,但是需要博主按照影片的邏輯來剪,不能剪得亂七八糟。 

    第二,我比較建議短視頻平臺去買一些影片的授權讓大家剪視頻,平臺也有相應的財力。

    還有一種方式,一般人可能很難做到。目前 國內 的法律 沒有明確的規 定,但是在 美 國的法律規定中有一種 作品叫 做“嘲諷作品”, 就是用你的作品諷刺你的作品,之所以這種作品不侵權是因為作品要保持批評的力量。所以, 如果視頻能做到 這一點的話,我 相 信應該不會被 判 侵權,但是這種作品要求的 藝術創作難 度比較高,一般人很難達到 。 

    碰到這些糾紛,創作者如何維權?

    全媒派:近年來影視作品盜版現象層出不窮,比如前段時間《掃黑風暴》就在網上被售賣盜版劇集內容。結合您平時業務來看,比較常見的內容盜版現象有哪些?對于盜版行為可以采取哪些方式維護權益?

    趙虎:樣片泄露出來這種行為比較嚴重,對電影的影響比電視劇要更大。首先電影時長較短,大家在手機上兩個小時左右看完了,就不會再去電影院看了。但是因為電視劇時長比較長,大家還會看正版的。并且電影有一定的檔期,但是電視劇可以循環播放很長時間。 

    電視劇《掃黑風暴》發布的反盜版聲明。圖片來源:微博@掃黑風暴官微 

    盜版視頻流出來可能有幾個環節:一個是項目公司,就是投資方,樣片都在他們的手里,但是一般他們不會流出來,因為損害最大的是他們的利益。 

    第二是制作公司,因為這些視頻要在制作公司進行制作,所以視頻有可能從制作公司流出來,但是現在制作公司也在采取各種嚴密的手段防止視頻流出。 

    第三可能是審查部門,因為視頻要去送審,送審之后從某些工作人員手里流出來也是有可能的。現在影響比較大的就是這些。 

    其他的所謂盜版網站現在特別少,還有一種情況是視頻聚合平臺,這種平臺只會用技術把別人的視頻拿過來,有視頻版權的平臺就會起訴這些視頻聚合平臺。 

    盜版行為發生時,權利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追查盜版來源,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權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全媒派:另外,改編為影視作品的原作如果涉嫌抄襲等行為,影視公司需要為此負責嗎?

    趙虎:影視公司作為制片方,需要對自己出品的作品負責,如果原作涉嫌抄襲,那么影視公司可能要向權利人承擔侵權責任。 

    原作作為有償提供作品的一方,其負有擔保對自己提供的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權的義務,不會侵犯他人的權利,因此,原作涉嫌抄襲導致影視公司損失的,原作者需要向影視公司賠償。 

    全媒派:如今文字內容的抄襲、洗稿等行為的成本似乎越來越低,對于這種行為,不少原創作者會表示維權成本很高,請問這里面的成本主要指的是什么?文字內容抄襲的賠償是不是相對比較低?

    趙虎:首先確實訴訟是有成本的。不只是金錢成本,還有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而且無論是知識產權類的案件,還有其他類的案件,在訴訟之前,不僅有成本還有風險,創作者要了解這些成本和風險,再做出一個正確的決定。 

    第二點,知識產權類的案件專業性較強,所以國家在規定法律的時候,特別照顧了知識產權類的案件。知識產權類案件被判侵權的話,合理開支法院是支持的,合理開支包括律師費、公證費,而其他類型的糾紛一般是不支持的。所以,相比其他類型的案件,知識產權類的案件相對于原告來講訴訟成本降低了。 

    要不要維權,以及成本和風險的選擇,因人而異,這是個人選擇的問題。 

    文字內容抄襲的賠償,通常會考慮涉案文字作品的獨創性、創作成本、作品或作者的知名度、作品的潛在市場價值、侵權情節、被告主觀過錯等因素綜合認定,賠償額并非一定很低。 

    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 “全媒派”(ID:quanmeipai),作者:騰訊傳媒,36氪經授權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