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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天觀點:Trust AI @ TüV SüD 專欄第七期:探討人工智能作為專利發明者的問題

    廣州2022年9月22日/美通社/ —歐盟人工智能法案將于2024年強制執行,為協助中國人工智能相關企業提前應對即將到來的國際監管,TüV南德意志集團(以下簡稱“TüV南德)已推出人工智能評估服務:AI質量架構評估方案。

    本文為Trust AI@TüV SüD系列專欄的第七篇:探討人工智能作為專利發明者的問題。


    【資料圖】

    進入21世紀,特別是最近十年,隨著計算機算力的飛速提升,人工智能技術取得了革命性的發展。AI技術已經廣泛的進入每個人學習、生活和工作的各個領域,并在潛移默化中改變人們的行為習慣甚至是思維方式。值得關注的是,AI在輔助甚至替代人類活動和決策的同時,也會削弱人類自主活動和決策的能力。愈加”智能”與”自主”的AI對”以人類為中心”建立起來社會倫理和法律規范。帶來沖擊也將愈劇烈。

    在上兩期文章中,我們分別介紹和討論了自動駕駛和遠程生物識別(例如人臉識別)的倫理與法律問題。本期專欄我們將通過AI申請專利的案例進一步探討AI在逐步融合人類社會的過程中所面臨來自倫理與法律的挑戰。

    DABUS(Device for the Autonomous Bootstrapping of Unified Sentience)是由史蒂芬·泰勒博士(Stephen L. Thaler)開發的人工智能系統。與大多數AI不同,DABUS并不是一個輔助工具(用特定數據來解決某些特定的問題),它有能夠模仿人腦運作的神經網絡系統,可以獨立進行發明創造。不需要給DABUS任何指令,只需向它提供物理世界的常識,它便可以根據記憶中對這些世界的了解,將記憶和某些啟示組合,從而發明新產品。

    自2018年底,泰勒博士的團隊就開始向各國的知識產權局遞交以DABUS作為發明人的兩項發明專利的申請文件。雖然泰勒博士是DABUS代碼的所有者,同時也是其系統及硬件的實際控制者,但泰勒博士并不自認為自己是這些發明的創造者。因為這些發明的實際創新過程都由DABUS完成,而不是人類,所以泰勒團隊將AI系統DABUS指定為發明者。

    這兩項發明一個是食品容器(歐洲專利申請號EP18275136),另一個是應急閃爍信號燈(歐洲專利申請號EP3563896)。

    這些申請先后被澳大利亞,美國,英國和歐洲等國家和地區的專利局拒絕申,理由都是:依據本國或聯盟法律,AI不能被認可為專利發明者。泰勒博士隨后向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法院申請訴訟,但是最終都以敗訴告終。下面我們以澳大利亞和南非的申請過程為例具體介紹這一創舉對現行法律體系的挑戰。

    泰勒博士于2019年9月以DABUS為發明人向澳大利亞專利局提交了食品容器的專利申請。2020年9月澳大利亞專利局以AI作為發明人違反澳大利亞專利法(Patent Act1990)為由駁回了該申請。隨后泰勒博士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2021年7月,法庭宣判,結論是澳大利亞專利法并沒有排除非人類的人工智能系統作為發明人的可能,因此,AI可以被認可為發明者。但是非人類的發明者不能申請發明專利,也不能成為發明專利的持有者。這是第一個承認AI可以作為專利的發明者(盡管AI不能申請專利也不能持有專利)的法律判決。

    隨后澳大利亞專利局宣布將進行上訴,但是宣稱這一上訴并不代表澳大利亞政府對于這一具體案例的政策傾向,政府致力于在AI時代保障全體澳大利亞人民的利益。2022年4月,澳大利亞聯邦法院駁回了初審法官的原判決,裁定AI作為專利的發明者并不符合現行澳大利亞專利法。

    在2021年7月,南非通過了以DABUS為發明人,泰勒博士為申請人的專利申請。這是DABUS在世界上獲得的首個專利授權。不過南非并沒有實質性的專利審核系統,也沒有對發明人的明確定義。南非對于專利申請,只需要專利申請書、專利產品名稱、申請人和代理人,并且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請取消已通過的專利授權。因此這一授權還不能被視為AI作為發明者這一爭議性問題在人類法律層面上獲得實質性的認可。

    幾乎可以肯定的是,未來AI將從目前的輔助工作,逐步進化至執行自主決策的任務和發明創造的活動。對AI的發明進行專利保護,無疑可以激勵創新。但是在推進AI作為發明人的專利保護時,會遇到很多問題。上至法律與倫理原則,下至專利申請和專利認定的實操,都需要逐步探索,并進行更廣泛的跨領域探討,以構建適應時代發展,響應及時、鼓勵創新的知識產權規則體系和規則。

    DABUS在美國申請時,弗吉尼亞東區法庭的判決書中寫道:”人工智能機器在專利法案下能否被認為是一個”發明者”?基于專利法的平實法律語言,清晰的答案是”否”(The clear answer is no.)。假以時日,隨著人工智能進一步的滲入人類社會,任何法庭是否還能如此肯定的回答一個簡單的”否”?

    在計劃于2024年強制執行的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的草案中提供了多個政策選項, 監管力度從自愿,標注到全面強制管控,逐級加嚴,最終可能執行的是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的分級管理制度。其核心的監管機制是建立類似產品認證的公告機構的強制認證制度。

    TüV南德作為全球領先的TIC (Testing, Inspection, Certification)第三方認證機構,在人工智能的審計領域也有著堅實的基礎。

    TüV 南德大中華區的人工智能評估團隊旨在幫助中國企業高質量的應用人工智能技術,開發并提供可信賴的人工智能相關產品與服務,經由TüV南德的合規性檢查及技術評估達到國際市場準入標準,并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保障服務。

    關于TUV南德意志集團

    TüV南德意志集團成立于1866年,前身為蒸汽鍋爐檢驗協會。發展至今,已成為了全球化的機構。TüV南德意志集團在50個國家設立了1,000多個分支機構,擁有25,000多名員工,致力于不斷地提高自身的技術、體系及專業知識。集團的技術專家在工業4.0、自動駕駛及可再生能源的安全與可靠性方面均作出了顯著的技術創新。

    Website:www.tuvsud.cn

    消息來源 : TUV南德意志集團

    標簽: 人工智能 泰勒博士 澳大利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