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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溫州蒼南縣20戶商家實名舉報餓了么平臺 ,怎么回事?

    今年7月,因未簽署獨家協議而遭餓了么強制下線,浙江溫州蒼南縣20戶商家實名舉報餓了么平臺。而此事距離餓了么起訴美團“二選一”被法院立案不到三個月時間。

    去年“雙11”前,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多家電商平臺時,明確表示“二選一”行為違反電子商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競爭是兩家平臺的事,不要拿商家當炮灰啊。”日前,浙江溫州蒼南縣某餐飲商家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無奈地重復了三遍這樣的話。

    今年7月,因未簽署獨家協議而遭餓了么強制下線,浙江溫州蒼南縣20戶商家實名舉報餓了么平臺。他們認為,餓了么采取強制下線店鋪逼迫“二選一”屬不正當競爭行為,已嚴重擾亂市場秩序。

    對于此事,截至記者發稿前,餓了么方面表示,暫無任何回復。

    近年來的在線外賣江湖,餓了么與美團幾乎平分“天下”,但一山不容二虎,兩虎相爭呈越發升級的態勢。與幾年前相比,在線外賣平臺不再是依附于商家的存在。尤其是今年疫情以來,由于堂食量急速下滑,外賣銷量幾乎決定了許多商家能否繼續生存下去,這導致原本就已占據強勢地位的在線外賣平臺話語權進一步增強,用商家的話來說就是“要我們求著他們”。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權益部分析師蒙慧欣直言:一直以來,外賣平臺之間為爭奪商家的獨家簽約權均使出渾身解數,如今,隨著各自優勢地域逐漸明朗,雙方在自己“領地”的資源搶奪戰也愈發激烈。

    顯然,作為個體,在兩艘巨輪相撞時,商家能做的或許只有牢牢抓住船舷……

    1戰略合作協議明示“二選一”

    “我們溫州地區外賣商家,長期受餓了么欺負,不敢上其他外賣平臺,若上了其他外賣平臺,餓了么公司就會把商家下線,甚至進行罰錢。”近日,一封溫州20戶商家實名簽署的舉報信在網上流傳,直接將餓了么逼迫中小餐飲商家“二選一”的事情呈現在了大眾眼前。

    隨后,#20戶商家聯名舉報餓了么#的話題更是登上微博熱搜,引發市場熱議。

    舉報信指出,餓了么公司的行為已嚴重觸犯電子商務法第三十五條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濫用市場濫用權力,擾亂市場秩序。

    作為聯名舉報餓了么的20戶商家之一,浙江溫州蒼南縣某餐飲商家李偉(化名)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餓了么“二選一”的原則其實這三四年間一直存在,只不過過去都是默認的,并沒有書面明文寫出來。

    多名商家也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在今年以前,餓了么都還只是口頭上要求商家和平臺簽獨家,但從今年約四五月份開始,則出現了文字形式的簽約,即所謂的“戰略合作協議”。

    溫州蒼南縣另一餐飲商家陳倩(化名)與餓了么合同系一年一簽。據其表示,2018年、2019年簽署的合同都很正常,但今年的合同里餓了么就要求一定要做獨家。“今年5月份,軟件后臺出現了這份‘戰略合作協議’,如果不同意,餓了么就會下線;如果同意,但之后沒有下線美團,也會被關店”。

    據稱,該“戰略合作協議”于今年5月出現在餓了么商家后臺界面上,商家需勾選之后才可繼續使用App,但在勾完15分鐘之后,商家們就看不到了此份協議了。

    根據商家們提供的“戰略合作協議”截圖,協議要求商家自愿按照附件一約定的區域和門店全力集中資源與餓了么合作,不再分配資源給其他方。餓了么會提供優惠政策及支持。在戰略合作期內,如果商家在合作區域新增門店,新增加的門店也同樣適用該協議的約定。

    李偉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約在今年5月,自己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同期,餓了么業務員上門要求他交500元押金,并且從這個時間點開始,每個月都需要交500元。按照餓了么業務員的說法,交了這筆押金,商家會享受一些福利、補貼;如若不交,則沒有補貼。

    2拒絕“獨家”后被關店

    事實上,對于商家來說,生存壓力之下,“二選一”的選擇并不容易。

    據李偉介紹,去年7月,自家店鋪先上線了餓了么,后不久也在美團上線。然而,由于餓了么會對此做監測,在發現商家同時上線美團之后,就要求商家下美團線,否則就下線商家的餓了么平臺店鋪。因此,后來自己只得關閉了美團平臺店鋪,僅保留餓了么平臺店鋪。

    “今年7月份,受疫情影響,店鋪銷量下滑,所以我還是希望能開雙平臺,于是又重新上線了美團。”李偉表示,在注意到這一情況后,餓了么業務員告訴他,如果三天之內不關閉美團的店鋪,則會關閉其在餓了么的店鋪。隨后,李偉的店鋪被關閉,目前其只有在美團的店鋪仍在營業。

    相較于李偉被迫關店,陳倩的遭遇則更加曲折。

    據陳倩透露,其在餓了么和美團都開了店,由于自己并沒有把在美團的店鋪關掉,今年5月份簽署了戰略協議后,其餓了么店鋪的活動力度就被調得很大,紅包很多,根本賺不到錢。她曾要求餓了么業務員將活動紅包調小一點,但沒過多久店鋪紅包再次被調大。待陳倩再一次打電話要求調回時,餓了么業務員就表示要先把美團關掉才可以,在遭到陳倩拒絕之后,餓了么很快下線了她的店鋪。

    對于餓了么業務員的做法,陳倩表示無奈,他們權力非常大,時常未經店家允許,通過后臺操作隨意將店鋪添加到活動中去又退出來,更改紅包發放的數額,更改抽成的比例,在不滿意時更改店鋪的范圍使得店鋪單量急劇下滑、排名下跌。

    “我弟弟之前就是做餓了么獨家的,可是餓了么紅包會開很多,最后他的店都倒閉了,所以我肯定是不會同意做獨家的。”陳倩向記者坦言。

    李偉也表示,“餓了么的‘二選一’的條款是當地很多商家倒閉的最主要原因。”

    那么,餓了么的上述行為是否合法?

    “主要看餓了么這些處理措施是否有相關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比如他們跟商家的協議及平臺規則中是否禁止了某些行為,而餓了么又有相應證據證明商家實施了該行為。如果餓了么沒有相關依據,則構成合同違約。”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趙占領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解釋道。

    根據商家們向記者提供的強制下線商家情況匯總表格,被下架商家多集中于今年5月至7月間,截至7月30日,大部分商家仍未在餓了么恢復上線,部分簽署獨家協議后重新上線。

    就商家們反映的問題,《國際金融報》記者向餓了么方面進行了解,但截至記者發稿前,其尚未對相關問題予以回復。

    3監管部門尚未立案

    在商家看來,餓了么要求“二選一”令他們生意面臨減少三分之一的風險,再加上餓了么在下線商家店鋪后再沒有聯系過商家,最終迫使他們無奈之下只得通過向監管部門舉報的方式來進行維權。

    據李偉所述,其7月先向蒼南縣市場監管局反映問題,但蒼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對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溫州分公司無管轄權”為由表示不予受理,要向更上一級反映。

    然而,《國際金融報》記者從律師處了解到,國家工商局明確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對于在本轄區內注冊的公司有管轄權,對于在本轄區內沒有注冊,但是有經營活動的企業,同樣有管轄權。

    在蒼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并未受理之后,商家們很快向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反映。

    商家們告訴記者,此前有被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叫去了解情況,提交證據,但能否立案還不一定。如能立案,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方面表示會再與商家們聯系。

    不過,到目前為止,商家們尚未收到該監管局的任何消息,“就連正式的答復也沒有”。

    基于此,《國際金融報》記者也嘗試聯系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但截至記者發稿,未獲得對方對該事件的處理態度。

    趙占領表示,“二選一”屬于反壟斷法所規定的限定交易行為,即“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只是要認定“二選一”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其一是先認定經營者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這又涉及到要先界定相關市場,其二是沒有正當理由。因此,在趙占領看來,要認定餓了么的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可能比較困難,門檻很高。

    據悉,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趙占領據此指出,關于餓了么要求商家“二選一”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可從幾個方面判斷:

    首先,從競爭手段和目的來看,“二選一”不是通過提高自身產品和服務的質量來進行良性競爭,不是讓商家基于對不同平臺的比較而自主選擇,而是通過強迫商家站隊的方式打擊競爭對手,顯然有悖商業道德。

    其次,工商總局頒布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明確禁止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盡管直接針對的是集中促銷期間的“二選一”,但是無論是集中促銷期間還是日常經營過程中的“二選一”本質都是相同的。工商總局對集中促銷期間的“二選一”說不,也可以說明外賣平臺強迫商家“二選一”的行為有悖商業道德。

    再者,去年“雙11”前,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多家電商平臺時,明確表示“二選一”行為違反電子商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

    4行業頑疾亟待根治

    事實上,互聯網行業的“二選一”頑疾已經存在多年,亟待破解。

    在互聯網分析師丁道師看來,市場要競爭,就一定會出現一些不太良好的現象和舉措,這是必然的。多年過去,上述“二選一”現象的處理雖說有一些成效,但要根除卻不太可能。

    “類似于餓了么的情況,我也曾做過一些走訪。雖說上述現象的確存在,但很多時候不是頂部的行為,而是底下一些區域負責人等為了滿足業績而去做的一些舉措。”丁道師告訴記者。

    不過,他同時指出,無論是總部還是區域,如果核查過后的確存在這樣的情況,個人認為就是一種不正當競爭,應該予以糾正,讓商家有一個自由的選擇權。市場經濟多年,還通過這種方式來滿足自己的利益,限制商家的發展,這很不應該。

    蒙慧欣對此表示,“優質商家的數量決定了外賣平臺的核心競爭力,從而促使各方不留余力獲取商家資源。如今,在線外賣領域的寡頭格局進一步顯現,競爭日趨激烈,平臺通過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壓’、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隊’進行‘二選一’等也加劇了商家對外賣平臺選擇的難度。”

    有意思的是,此事距離餓了么起訴美團“二選一”被法院立案不到三個月時間。

    8月7日,中國裁判文書網披露信息稱,餓了么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美團外賣告上法庭。民事裁定書顯示,此案于5月21日立案。7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該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處理。餓了么提出訴訟請求稱,要求判令美團外賣立即停止詆毀餓了么商譽、虛假宣傳及對商家采取威逼手段、迫使商家使用美團獨家服務等行為,并向美團索賠100萬元。

    蒙慧欣認為,不論是餓了么還是美團,它們雙方對商家施壓“站隊”進行“二選一”行為都是“五十步笑百步”,同時也說明本地生活的餐飲外賣領域競爭格局的升級。

    丁道師也進一步指出,有競爭是好事,正因為有競爭,消費者的福利才能越來越好。任何一個領域,都不應該被某一家所吞吃,如若出現絕對的壟斷,那么受害的一定是商家和消費者。市場應該多元化地發展,要充分地競爭,才能有序地、健康地、不斷地發展。